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于2018年12月29日在其官網發(fā)布了《2019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》,內容包括2019年國家基金委深化改革要點、具體改革舉措、項目申請須知,限項申請規(guī)定以及各類項目申請指南等重要內容。
新時期科學基金資助導向
按照新時期科學基金的資助導向,選擇部分項目類型及部分學科,試點開展基于四類科學問題屬性的分類申請與評審,為建立項目分類管理機制奠定基礎。
1.鼓勵探索,突出原創(chuàng):是指科學問題來源于科研人員靈感和新思想,且具有鮮明的首創(chuàng)性特征,旨在通過自由探索產出從無到有的原創(chuàng)性成果。
2.聚焦前沿,獨辟蹊徑:是指科學問題源于世界科技前沿的熱點、難點和新興領域,且具有鮮明的引領性或開創(chuàng)性特征,旨在通過獨辟蹊徑取得開拓性成果,引領或拓展科學前沿。
3.需求牽引,突破瓶頸:是指科學問題源于國家重大需求和經濟主戰(zhàn)場,且具有鮮明的需求導向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的特征,旨在通過解決技術瓶頸背后的核心科學問題,促使基礎研究成果走向應用。
4.共性導向,交叉融通:指科學問題源于多學科領域交叉的共性難題,具有鮮明的學科交叉特征,旨在通過交叉研究產出重大科學突破,促進分科知識融通發(fā)展為知識體系。
調整創(chuàng)新研究群體項目資助模式
為加強科學基金對創(chuàng)新人才和團隊貫通培養(yǎng)功能,對創(chuàng)新研究群體項目資助模式進行調整。
1.縮短資助期限:在資助強度保持不變的情況下,資助期限由6年縮短為5年。
2.增加資助規(guī)模:由之前的每年38項增加到46項。每個科學部在原有指標基礎上各增加1項。
3.取消延續(xù)資助:在研(2013—2018年批準資助)和新批準(2019年及以后批準資助)創(chuàng)新研究群體項目不再實行延續(xù)資助。
簡化申請管理要求
為貫徹落實《關于深化項目評審、人才評價、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》、《國務院關于優(yōu)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若干措施的通知》等文件以及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,進一步簡化科學基金項目申請管理要求。
1.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和創(chuàng)新研究群體項目申請時,不再需要提供學術委員會或專家組推薦意見。
2.在站博士后人員作為申請人申請面上項目、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和地區(qū)科學基金項目時,不再需要提供依托單位承諾函。
3.青年科學基金項目中不再列出參與者,使評審專家關注申請人本人獨立主持科研項目、進行創(chuàng)新研究的能力。
4.擴大無紙化申請試點范圍,除優(yōu)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、重點項目外,增加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試點無紙化申請。
5.取消依托單位報送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經費決算匯總》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年度收支報告》。
6.深入落實代表作評價制度。將申請人與參與者簡歷中所列代表性論著數(shù)目上限由10篇減少為5篇。另外論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學術獎勵數(shù)目由原來的不設上限改為10篇以內。
加強科研誠信建設
為貫徹《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》的要求,在2018年申請人和依托單位在線簽署維護公正性承諾的基礎上,2019年將科研誠信承諾書列入申請書中,申請人與參與者、依托單位與合作研究單位需要簽署承諾后方可提交。
《2019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》對基金委深化改革要點、2019年度改革舉措、申請須知、限項申請規(guī)定以及面上項目、重點項目、重大項目、青年基金、國家杰青等重點項目申報做出詳細的介紹,指南完整內容請關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官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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